学生储物柜政策

顾客的责任

  • 存储在储物柜中的物品是储物柜用户的责任. 图书馆不负责遗失、被盗或存放在储物柜内的物品;
  • 不得对储物柜的内部或外部进行任何修改;
  • 储物柜不可共用. 分配到储物柜的学生要对储物柜的内容负责.

可以存放在储物柜里的材料

  • 个人书籍、文具和研究资料可以存放在储物柜中
  • 学生借出的常规流通物品可以存放在储物柜中.

不能存放于储物柜的物料

  • 食物或饮料不得存放在储物柜中.
  • 有明显或令人讨厌的气味的物品不能存放在储物柜中.
  • 存放在储物柜中的电子设备, 比如手机, 是否应该关闭以避免噪音干扰其他顾客.
  • 未借还给学生的图书馆资料不应存放在储物柜中, 比如期刊, 参考书, 和其他非循环材料.

检查

  • 顾客服务人员保留检查储物柜内物品的权利. 经检查,不符合此政策的物品将从储物柜中取出. 不遵守此策略可能会导致丢失储物柜特权.

  • 遗失钥匙需补交75美元.
  • 所有终止使用指定储物柜的学生应将钥匙交还多媒体中心服务台.

最后结帐/不再续订(终止使用指定的储物柜)

  • 最后退房/不续期后留在储物柜内的物品将被移走并放置在失物招领处. 无人认领的物品将移交给校园安全.
  • 在占领结束时,储物柜必须保持与发放储物柜时相同的状态.
  • 不续订后未归还的钥匙需支付75美元的更换费.